7月30日,“內蒙古2020年聯合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新聞發(fā)布會在呼和浩特市召開。從6月20日至12月31日,自治區(qū)公安廳、自治區(qū)文化和旅游廳、自治區(qū)文物局將聯合開展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此次專項行動由自治區(qū)公安部門牽頭、文旅文物部門配合,以偵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團伙、抓獲一批犯罪分子、摧毀一批倒賣文物犯罪網絡為工作目標。重點打擊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盜竊田野石刻造像、破壞長城、法人違法、倒賣、走私文物、擅自從事文物經營活動等犯罪行為。
專項行動分為3個階段實施,目前摸排線索階段已經完成,確定了專項行動任務目標清單。接下來至12月15日,將進入全面打擊整治階段,各級將建立打擊文物犯罪隊伍,公安、海關、文旅、文物等部門全力配合,文物案件一律由盟市公安機關牽頭主偵。重點對團伙性、系列性、跨區(qū)性犯罪,全力開展順線深挖,查明倒賣、收銷贓文物犯罪人員,積極追繳被盜、被倒賣的文物,打團伙、斬鏈條、摧網絡,全力擠壓犯罪空間。采取專案專辦、重點督辦等形式,強化專案偵查,偵破一批重大文物犯罪案件,追繳一批珍貴涉案文物,確保打出成效、打出聲威。專項行動期間,自治區(qū)公安廳、文化和旅游廳、文物局將對重點文物犯罪案件進行掛牌督辦。12月15日至12月31日,我區(qū)各部門將進行總結,建立和完善打擊違法犯罪的長效機制,并適時舉辦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成果展示。
文物投訴舉報共4種方式:電話(96059)、郵箱(nmgwwj@nmgwlt.cn)、傳真(0471-6933414)、信函(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西街32號內蒙古自治區(qū)文物局文物督察處)。(記者 馬麗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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