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汛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關于為防汛救災和災后重建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防汛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切實把做好防汛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作為重要政治責任和重要民生工程,統(tǒng)籌抓好審判執(zhí)行、防汛救災和災后重建等各項工作,結合因災發(fā)生的幫扶、救助、恢復重建等可能引發(fā)的法律問題,為當?shù)攸h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見和政策支持,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
《意見》要求,要堅持人民至上,持續(xù)優(yōu)化改善訴訟服務。加強涉災案件訴源治理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因受災損失賠償、災后重建等過程中可能引發(fā)的糾紛案件,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和萌芽狀態(tài)。暢通線上線下訴訟服務渠道,依托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平臺及12368訴訟服務熱線,充分運用簡易程序、小額訴訟程序,提高訴訟效率。
《意見》強調(diào),要堅持能動司法,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和社會大局穩(wěn)定。嚴懲搶劫、盜竊、尋釁滋事、趁災哄抬物價、故意編造傳播散布虛假災情信息等犯罪行為。堅持善意文明執(zhí)行理念,加大涉災案件的執(zhí)行力度,對搶險救災資金和物資,一律不得采取查封、扣押、凍結、劃撥等財產(chǎn)保全措施和強制執(zhí)行措施。
《意見》要求,要延伸司法職能,匯聚防汛救災和災后重建合力。積極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引導受災群眾依法正確行使權利。加強專項審判活動和典型案例的社會指引功能,實現(xiàn)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相統(tǒng)一。(王澤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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