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新冠肺炎)進口冷鏈食品抵呼和浩特前24小時須報備
中新網呼和浩特7月12日電 (記者 張瑋)12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獲悉,凡進口冷鏈食品抵呼前24小時須報備。
消息稱,為最大限度阻斷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傳播風險,凡從呼和浩特市以外地區(qū)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食品銷售者、餐飲服務單位,嚴格落實批批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索取進口冷鏈食品出入境檢驗檢疫證明、海關報關單、核酸檢測合格報告和消毒證明。
在產品抵呼前24小時,需向所屬地區(qū)市場監(jiān)管部門進行報備,并登錄內蒙古自治區(qū)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系統(tǒng)進行產品信息報備,貨物抵呼后,經衛(wèi)健部門核酸檢測合格后,賦“蒙冷鏈”電子追溯碼,方可銷售。
其他冷鏈食品嚴格按照國家、自治區(qū)相關規(guī)定落實定期抽檢制度。
同時,進口冷鏈食品銷售者在銷售時必須在銷售區(qū)域顯著位置明示“蒙冷鏈”追溯二維碼,并建立采購進口冷鏈食品消費者信息登記制度,詳細記錄購買者的姓名、購買數量、批次、聯系電話、地址等信息。
對不能提供相關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予以封存,待檢測后按規(guī)定處理。對不落實提前24小時報備義務的、對不使用“蒙冷鏈”進口冷鏈食品追溯平臺的、對不賦碼銷售的、對不索取消毒證明及落實預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進口冷鏈食品經營單位,市場監(jiān)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從嚴從快從重查處。
據悉,7月7日,包頭市昆都侖區(qū)在丹麥進口冷凍蝦中檢出1份新冠病毒核酸陽性,同批次部分冷凍蝦已于6月28日銷往呼和浩特市,其中有15件冷凍蝦流入到某餐廳,且已于7月8日售賣完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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