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聞網消息(內蒙古晨報記者郝琴 實習記者石少楠 岳佳欣)
“到九田家吃烤肉,竟然要收取炭火費?”4月10日,呼和浩特的市民郝先生對晨報融媒記者說,“我覺得這項收費很奇怪,難道我下館子還要吃生肉嗎?炭火費從何而來?”
顧客:
吃烤肉還要交炭火費?
4月9日,市民郝先生在九田家(五塔店)就餐后結賬時,發(fā)現(xiàn)該店要收取9元炭火費。郝先生說:“當時我吃完烤肉,結賬時看到小票顯示需要收取炭火費,便向收銀員提出了疑問,可他們并沒有給我任何的解釋。他們也沒有在就餐前跟我聲明,在這里就餐要收取炭火費。我覺得這樣收費是不合理的,應該提前告知,這樣我就可以選擇要不要在這里就餐,現(xiàn)在吃完才看到了小票上面顯示,我感覺受到了欺騙?!?/p>
隨后,記者對暗訪了呼和浩特市內多家九田家連鎖店,發(fā)現(xiàn)菜單中并未標注炭火費,店員也并未提前告知收取炭火費這一情況。
調查:
九田家承認收取炭火費
4月13日兩點半記者來到了郝先生就餐的九田家(五塔店),經理秦帥接受了記者的采訪。秦經理說:“九田家從開業(yè)至今一直是收取炭火費的,因為九田家采用的是果木炭,果木炭是無煙炭,是對人體無害的,成本較高,我們只是收取了成本費用,后續(xù)換火也是免費的?!?/p>
“那是否履行了告知義務或在菜單上進行標注呢?”就此,秦經理說:“我們在培訓員工的時候,要求他們在每位顧客上桌前告知需要收取炭火費,并且在結賬時收銀員也會告知顧客。至于消費者提出沒有提前知曉收取炭火費的問題,我們后期會做出整改和加大管理力度。因為炭火并不屬于菜品,所以菜單上所以沒標注。對于收不收取炭火費這個問題,我們也會針對廣大市民的需求,后期做出一個調整。”
律師:
如不告知就屬違法
隨后,記者又采訪了內蒙古上都律師事務所郭偉俊律師。
郭律師表示:“沒有提前告知消費者收取的費用是不合法的。首先,消費者有知情權,如有特殊收費的話,必須要提前告知消費者。其次消費者有權選擇合適的服務,并且接受合適的價款。所以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來看,我認為這是不相符的。”
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監(jiān)督商家作出整改
針對收取炭火費究竟是否合法這件事,記者又對呼市玉泉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價格監(jiān)督檢查股負責人李君進行了電話采訪,李股長表示:“炭火費是合法的,我們本著不干預市場經濟的原則,每戶商家都有自己的定價權,在價格合理的情況下,是可以收取的。但是必須要在菜單上有明確標注。并且在顧客消費前告知顧客。不可以侵犯顧客的知情權。針對此事,后續(xù)我們也會調查取證,監(jiān)督商家作出整改方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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