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5月4日消息,3日,#員工一年因遲到被扣20萬工資#的話題登上百度熱搜第一。起因是近日上海二中院公布了一起勞動糾紛典型案例,上海有位員工在一年內被扣了20余萬元工資。
據了解,江某于2019年9月17日入職某醫(yī)療公司從事內勤工作。該公司考勤制度規(guī)定:員工上下班應進行考勤管理,未經批準無故不上班,單次遲到、早退或未經審批外出、離崗超過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每月累計遲到和早退時間大于10分鐘小于30分鐘的,扣當月工資的1%。每月遲到超過3次,從第4次開始每遲到1次視為曠工1天,員工每曠工1天,扣當月工資的8%。
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間,公司依據考勤制度及江某的考勤記錄,在江某工資中實際扣款總計20.9萬余元。江某申請了勞動仲裁,主張公司以多次曠工為由扣除工資于法無據,要求支付這一年內的工資差額。仲裁委裁決支持了江某的訴請,公司不服仲裁裁決,起訴至上海市黃浦區(qū)人民法院,要求不予支付。
黃浦法院經審理認為,用人單位可以通過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對遲到的勞動者扣除相應未提供勞動時間對應的工資部分,但用人單位行使管理權亦應當合理且善意。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中明顯擴大勞動者違紀結果、加重勞動者違紀責任的不合理規(guī)定,不能作為用人單位處罰勞動者的依據。
具體到本案中,醫(yī)療公司本身不具有罰款權,如為了懲罰而扣除多倍的工資,既有悖法律規(guī)定,也不符合情理。因此,按勞動者日工資扣發(fā)相應缺勤時間的工資較為公平合理。
結合江某的實際缺勤時間,經過核算,江某缺勤應被扣工資為1.2萬余元。而雙方一致確認,江某實際被扣了20.9萬余元工資。故江某主張公司支付工資差額,應予支持。法院遂判決公司支付江某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間的工資差額19.6萬余元。
一審判決后,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xiàn)已生效。
編輯 肖子琦 綜合自每日經濟新聞、上觀新聞
北疆新聞:內蒙古自治區(qū)重點新聞網站(客戶端),內蒙古出版集團新華報業(yè)中心旗下國家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采編發(fā)布服務一類資質網站(客戶端)。
北疆新聞版權與免責聲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來源:北疆新聞”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版權均屬北疆新聞所有,轉載時必須注明“來源:北疆新聞”,并附上原文鏈接。
二、凡來源非北疆新聞的新聞(作品)只代表本網傳播該消息,并不代表贊同其觀點。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lián)系的,請在見網后30日內進行,聯(lián)系郵箱:bjwmaster@163.com。
版權聲明:北疆新聞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本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648148811蒙ICP備16001043號-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聞網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5120200009-1蒙公網安備: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