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可幫助孩子擇校為由,男子王某騙取100余萬元。
2024年1月8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黃浦區(qū)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黃浦區(qū)檢察院”)獲悉,2023年9月5日,經(jīng)該院提起公訴,黃浦區(qū)人民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王某不服判決,向法院提起上訴。日前,二審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
黃浦區(qū)檢察院介紹,2022年3月,家長陳杰(化名)為了讓自己的孩子轉入徐匯區(qū)某中學讀書,經(jīng)朋友介紹認識了王某。兩人相約在市中心一處咖啡館面談,王某吹噓自己是教育世家,在辦理學校轉學方面有人脈資源,同時向家長展示了自己成功幫助學生辦理入學的案例,并承諾如果最終辦理不成功,將會全額退款。陳杰當場轉給王某25萬元,王某表示一定會辦成并讓陳杰放心回家等待。
涉案聊天記錄 黃浦區(qū)檢察院 供圖
其間,陳杰和王某一直通過微信溝通,王某提出學校需要安排面試以及考察孩子的成績,但由于疫情原因,本應在學校進行的面試將改在校外進行。為了騙取被害人的信任,王某在市區(qū)內(nèi)某茶館找了一個包房,并在網(wǎng)絡上花費2000元雇傭了一名女子,由女子準備一些試卷,在茶館內(nèi)對孩子進行“摸底考”。
面試結束后,每當陳杰問起擇校進展,王某總以未落實名額、正在辦理中等各種理由推諉拖延。不久后,陳杰的孩子在小升初招生中被其他學校錄取,陳杰趕緊聯(lián)系王某詢問情況,王某聲稱可以先讓孩子到學校報到,后續(xù)再通過辦理轉學進入徐匯區(qū)某中學,陳杰信以為真。
9月份,王某通知陳杰已經(jīng)安排好轉學事宜,并將轉學申請表交給陳杰填寫。但一直等到10月,孩子仍遲遲沒有能夠轉學,陳杰便想約王某見面,都被王某以各種理由搪塞逃避。陳杰撥打了學校的招生電話求證,才得知自己當時填的轉學申請表是假的,且該校從來沒有收到過其孩子的轉學申請。陳杰這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本案遂案發(fā)。
“我家里并沒有關系,我也沒有能力幫人辦理擇校,騙得的錢款被我自己用于還債和日常消費了。”到案后,被告人王某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經(jīng)查,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王某以上述類似手法,謊稱可為他人子女安排擇校、借讀,先后騙取4名被害人共計100余萬元。這期間其以各種理由推諉搪塞,至案發(fā)未實際幫助被害人子女安排擇校等,亦未退款。
經(jīng)黃浦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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