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倫貝爾市鄂倫春旗人民法院法官在何某與劉某教育培訓合同糾紛一案中,用電話和微信等方式與雙方進行溝通,極大方便了案件的辦理,也減輕了當事人到法院辦理案件的訴累。
據悉,被執(zhí)行人劉某開辦的教育培訓機構受到相關因素影響而停課,導致多名學生想要追回培訓費用。劉某無法一次性償還學生們的學費,部分學生選擇采取訴訟的手段進行維權,案件經過法定程序進入強制執(zhí)行階段。
在執(zhí)行過程中,承辦法官詳細了解了案件情況,查明劉某并不存在惡意不償還欠款的行為,而是確無能力一次性拿出大額資金填補虧空,且受到疫情防控因素影響,劉某無法到法院與執(zhí)行法官進行溝通。
執(zhí)行法官采用電話和微信的方式多次與雙方進行交流,向劉某釋明法律義務及不承擔義務的法律后果,向申請人何某講明被執(zhí)行人目前的遭遇和困境。經過法官多次溝通,劉某最終得到了何某的諒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欠款將分4次履行完畢。(記者 鐵英 通訊員 賈德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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