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機動車必須取得機動車駕駛資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駛。12月3日下午,我市一男子駕車當中因使用手機被執(zhí)勤交警當場查獲,然而,在核對駕駛證時交警察覺到該證件存在問題。
12月3日15時40分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新城區(qū)交管大隊一中隊交警在新華大街與呼倫貝爾北路交會路口執(zhí)勤,一輛小型客車沿新華大街由西向東行駛至路口時,交警發(fā)現該駕駛人正在使用手機,于是交警示意車輛靠邊接受檢查。
在核對駕駛證和行駛證件時,交警發(fā)現該男子神色慌張,遞送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動作遲緩,隨后,交警在比對駕駛證時發(fā)現該證件明顯存在異樣。很快,警務通查詢結果驗證了交警的猜測,男子并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機動車。證據面前,男子很快交代自己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事實。
據男子交代,他由于未考取機動車駕駛證,便通過網絡辦了個假證,抱著僥幸心理上路行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第1款規(guī)定,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的,處以5000元罰款,并處1至15日行政拘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條第1款、第99條第1款第1項規(guī)定,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至15日。12月4日上午,新城區(qū)交管大隊依法對違法行為人作出處罰。(記者 朱麗華 通訊員 王永明 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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