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車前臉受損嚴重
遇到路口黃燈閃爍時,該如何通行?近日,包頭市青山區(qū)交管大隊事故中隊通報了一起閃爍黃燈時兩車相撞的事故,為廣大駕駛員敲響警鐘。
在城區(qū)的四支路口,由于深夜時車輛、行人稀少,一般交管部門會設置為四面黃燈閃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2條規(guī)定:“閃光警告信號燈為持續(xù)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后通過?!?/p>
我市多條道路的路口在夜間會閃爍黃燈,但一些駕駛員卻無視信號燈警示,通過路口時毫不減速,不注意避讓其他車輛和行人,從而造成交通事故。8月2日5時29分,在青山區(qū)民族東路與青年路交叉口,一輛白色共享汽車沿民族東路由北向南行駛至該路口,另一輛小型面包車則沿青年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該路口,兩車在路口中央相撞,小型面包車當場側翻。
接到報警后,青山區(qū)交管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趕往現(xiàn)場,看到兩車不同程度受損,兩車內各有一名駕駛員,二人不同程度受傷,所幸兩名駕駛員都系了安全帶,均為皮外傷。民警介紹,“經(jīng)過調查,當時面包車提前采取了兩次制動措施,并且已經(jīng)通過了路口中心點,而白色共享汽車通過路口并未采取任何措施,也沒有進行觀察。因此,駕駛共享汽車的駕駛員負該起事故的主要責任,小型面包車負次要責任?!泵窬硎?,事發(fā)前這兩輛車只要有一輛“稍安勿躁”,事故就可以避免。(記者 宋美慧 攝影 馮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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